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
聚焦重点领域 系统谋划未来产业发展******
作者:鹿文亮、王晓明(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近年来,我国在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绿色低碳、基因技术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培养了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孵化了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这些都为我国开辟新赛道、谋划未来产业发展创造了能力和条件。
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前瞻谋划未来产业。在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未来网络、深海空天开发、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国家层面高度重视,多部委提出要布局和发展未来产业。科技部、教育部发文确定了10个未来产业科技园建设试点以及1个建设试点培育。进一步明确未来产业重点领域,推进典型应用场景示范,培育产业创新生态,系统谋划未来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已具备发展未来产业的能力和条件
近年来,我国在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绿色低碳、基因技术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培养了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孵化了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这些都为我国开辟新赛道、谋划未来产业发展创造了能力和条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科技创新方面,我国已经构建了从国家到区域的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先后布局了一批大科学装置,为我国在基因技术、未来网络、绿色低碳等未来产业方向的技术突破奠定了基础。国家层面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或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使之成为世界科学前沿领域和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的高地和创新要素的汇聚地,构建了“国家+区域”的科技创新体系。形成了由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构成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并不断强化战略科技力量的创新能力。
在产业发展方面,近十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持续发展在部分领域形成了全球影响力。我国在5G、北斗、高铁、特高压、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新能源汽车实现弯道超车,构建了完整的产业链条,产销量连续多年位于全球第一。我国还建成了全球最大的5G网络,中国企业声明的5G标准必要专利占比达到38.2%,并逐步拓展5G在工业、交通、制造等多个行业的融合应用。我国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取得的成就,为我们开展前沿技术创新及发展未来产业奠定了基础。
从发展经验来看,我国初步探索了前沿技术创新的发展模式和路径,积累了培育未来产业的经验。过去十年来,依托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我国在创新主体和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建立了包括人才、知识产权、风险投资等在内的要素和市场体系。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领域发挥了民营企业和平台公司的创新作用,在高铁、特高压等高端装备领域探索新型举国体制,积累了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经验。
面向重点领域布局未来产业生态体系
未来产业具有依托新技术、引领新需求、创造新动力和扩展新空间的“四新”特征。发展未来产业要充分考虑国家发展战略需求,还要考虑到未来产业的前瞻性和不确定性。为此,要统筹布局,把握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在不确定性中寻找确定性,通过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来实现未来产业落地发展。在特定区域先行先试,通过创新政策、创新场景培育一批“新物种”企业,构建未来产业生态。
首先,面向国家发展战略需求,明确我国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未来产业是由重大前沿技术创新驱动,对我国经济社会具有支撑引领作用,当前处于萌芽或产业化初期的前瞻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但从技术发展趋势和未来消费需求升级来看,未来产业的发展又有一定的确定性。以“十四五”规划中未来产业的六大领域为重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加快推进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绿色低碳、量子计算等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确定优先发展的未来产业方向,进一步组织攻关一批需要重点突破的关键核心技术。
其次,加快推进前沿技术的产业化落地,建设一批“未来+”应用场景。将未来产业的创新技术与行业需求进行匹配,探索未来产业技术和产品的重点应用领域。面向“未来+”场景,推进“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场景应用”的融合创新,打造未来城市、未来能源、未来交通、未来制造、未来农业、未来健康等重点场景。发挥场景创新的牵引作用,率先引导一批技术成熟度高、产业化能力强、市场需求旺盛的未来产业前沿技术在应用场景和行业领域产业化落地。
最后,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培育未来产业创新生态。遵循从前沿技术创新到产业化应用的发展规律,以原始创新为引领,按照“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生态培育”的发展思路,制定一批创新政策和管理规范,攻克一批战略性和引领性的前沿技术,孵化一批未来产业“专精特新”和“新物种”企业,建成一批未来产业示范应用新场景,培育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未来产业创新生态。
为未来产业配置资源要素和发展空间
发展未来产业具有战略意义,但由于未来产业成熟度较低,回报周期长,早期应给予引导与支持。一方面是将资金、人才等要素向未来产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倾斜,提升产业成熟度;另一方面则是通过模式创新和领域开放,为未来产业提供发展空间。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发力:
一是引导科技研发项目向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倾斜,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科技政策聚焦自立自强,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面向我国未来产业发展需求,推动相关部门、研发机构和科技企业自上而下地布局科研项目向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倾斜。针对产业发展的短板环节和可能形成战略长板的领域方向,引导战略科技力量增加研发投入。
二是建立未来产业创新激励政策,汇集未来产业资源要素。制定财税、金融、人才等产业政策,并在未来产业先导区先行先试,利用产业政策汇集人才、资金等要素,并探索政策的精准性和效能。政府层面设立未来产业“母基金”,并与市场资金共同设立专项“子基金”进行投资,同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选择作用。发展与安全并举,加强金融监管,推动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发展。
三是鼓励模式创新与新兴领域探索,为未来产业提供发展空间。在涉及国家战略的未来产业领域,发挥新型举国体制的技术攻关组织和产业化推动作用。在关系到国家安全的未来产业自主创新领域,发挥政府采购等的作用,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市场空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