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力突破 务求实效******
【坚定信心 勇毅前行⑲】
光明日报记者 周仕兴 王瑾雯
1月8日,广西凭祥友谊关口岸全面恢复通关。当日入境旅客2800多名,出入境货物车辆1500余车次,尽管口岸排着几公里“长龙”,但依旧秩序井然。
为保证友谊关口岸全面恢复通关,凭祥市探索建立“党支部+公司+党员”模式,指导友谊镇卡凤村建设司机“红色驿站”,为货车司机和出入境旅客提供暖心服务。司机陆庆华说:“以前都是在车上将就休息一晚,现在在‘红色驿站’住宿,一大早就能开车到越南,既方便又省时。”
畅通物流循环是推动企业稳生产的重要一环。为帮助出口企业在恢复通关后平稳运转,广西崇左税务部门把脉出口企业需求,依托税收大数据和当地运输企业系统开票数据,加快出口企业、运输企业间“购产供销”连接,接起生产链、供应链断点。
“当前正是越南水果上市旺季,应季榴莲等水果容易腐烂。全面通关后,运输业务需求很大,预约不到企业和司机,好在崇左市税务部门牵线搭桥,帮助我们把积压的货物运输出去了。”广西亨泰控果贸易有限公司报关员农桥平说。
想企业之所盼,解企业燃眉之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力突破、务求实效,牢牢把握经济工作主动权,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全力推动全区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全区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自治区工信厅选派工业振兴特派员进驻区内各医药生产企业,“一企一策”帮助解决企业生产运行中的问题;柳州市设立“柳州企业日”“柳州工匠日”,开展企业家培育工程;桂林市叠彩区实施领导干部“企业大走访”行动,助力企业迅速达产稳产、扩能扩产……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党旗,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全区各地充分发挥园区党委(党组)、工业振兴特派员工作队服务职能,对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全年产值增速有望扭负回正或收窄降幅企业、高成长性企业等,逐个建立台账实施“一对一”服务,积极引导党员职工带头投入生产一线,成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服务者”“守护者”。
“我们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着力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基层党组织提质聚力,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开辟发展新赛道、塑造发展新优势提供坚实支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务委员、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远程办)主任刘晓滨说。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1版)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