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港口日照港2022年货物吞吐量突破5亿吨******url:https://m.gmw.cn/2022-12/27/content_1303236473.htm,id:1303236473
新华社客户端济南12月27日电(郭绪雷 刘书佳 刘言言)12月27日,随着“鸿洋”轮上的一个集装箱由远控岸桥放置在无人集卡上,山东港口日照港年度吞吐量突破5亿吨,稳居全国沿海港口第6位、世界第9位,实现新的历史跨越。
2022年,山东港口日照港8个货种过千万吨、7个货种居全国首位;集装箱完成580万标箱,位居全国沿海港口前10位;铁路拖运量突破1亿吨,居全国沿海港口铁路首位,月度日均装车最高突破4000车,瓦日铁路全年调进量2580万吨……用一组组数据,交上一张逆势发展亮眼答卷。
“我们一方面聚焦市场提升、效率提升、服务提升,强力推进十个主要货种吞吐量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攻坚会战,集疏港效率不断提升。”日照港生产业务部部长高海伟介绍说。
山东港口日照港积极抢抓国务院支持日照港“建设大宗干散货智慧绿色示范港口”机遇,大力实施石臼港区南区智慧绿色大宗干散货作业区流程化改造,加快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较传统作业方式提高4.7倍,港口实现碳排放减少66%,港口转型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我们FAX航线本年度在日照口岸的船舶直靠率和在泊作业效率大幅提升,位居全国各集装箱口岸前列,在港停时的减少对于提升我们的船舶周转率、降低运营成本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也为客户带来了更加畅通顺达的物流服务体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片区日照网点主任车燕杰说。(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