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新春走基层)青海门源地震受灾民众:新房里迎新年******
中新网西宁1月18日电 题:青海门源地震受灾民众:新房里迎新年
作者 李隽 陈文年
18日是中国农历腊月二十七,距除夕只有两天。
在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东川镇孔家庄村,范有军夫妻俩将小年那天烙好小灶饼端上餐桌,两个女儿和儿子陆续上桌,一家人吃起了早饭。
“两个女儿和儿子常年在外地打工,过年才能回家和家人团聚。”范有军说,孩子们在外打工时问得最多的就是他俩的身体和这个新家了。
图为厨房内设施齐全。 陈文年 摄“世界再美,都不及回家的路。”这是小女儿范文珠回家发的朋友圈。“今年回来,一幢崭新的钢筋混凝土砖房出现在眼前,心里别提多高兴了。”范文珠说。
2022年1月8日,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发生6.9级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最高烈度为Ⅸ度(9度)。
在这次地震中,范有军家的房屋受损成了危房,当地官方第一时间查看受灾情况,并将一家人搬出危房,没过几天就是2022年春节。
“虽然经历了地震,但家人都没事,政府的关怀也让我们过了个温暖的春节。”范有军回忆说,去年春节后孩子们又外出打工,那时候受灾房屋还没有拆除。
五间大瓦房,宽敞的玻璃,烧起暖气,地板砖锃亮,还有最方便的上下水……比起旧房子,范有军家的房子成了孔家庄村里最漂亮、最坚固、抗震等级最高的房子。
图为新家的卧室宽敞洁净。 陈文年 摄“因祸得福,住上这么好的房子是今年我们一家最幸福的事情。”范有军高兴地说。
据门源县灾后民房恢复重建相关数据显示,该县11个受灾乡镇共拆除建设D级危房710户,重建工作现已全部完成,大部分受灾民众已入住。(完)
图为新建房屋外观。 陈文年 摄(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