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热评:中澳相向而行方能互利共赢******
中新网北京1月17日电(张乃月) 近日,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公开表示,澳方将致力于发展与中国的关系,力求全面恢复与其最大出口市场中国之间的贸易,“继续发展更积极的关系符合两国的利益”。
资料图: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阿尔巴尼斯此言务实,2009年以来,中国一直是澳货物贸易第一伙伴国;2021年,两国贸易额超2000亿美元,占澳当年进出口贸易总额三分之一。澳方为中国提供矿产、能源,中国则是澳方有竞争力的商品供应国。数据和事实表明,两国经贸发展迅速且高度互补,合则两利、斗则俱伤。
过去两年中,中澳关系走了一些弯路,但转机或许就在前方。2022年两国迎来建交50周年,领导人会晤和外长会谈相继进行,同意恢复多领域对话沟通。
俗话说“行要好伴,住要好邻”,中澳既是搬不走的海洋邻居,又是交往了半世纪的“老相知”,讲信修睦、相向而行,两国关系才能重返正道,互利共赢。(完)
台湾“修法”打击炒房 炒作行为可重罚5000万元新台币****** 中新社台北1月10日电 台立法机构10日三读修正通过“平均地权条例”部分条文,明定不得散播不实信息影响不动产交易价格,炒作行为最高可罚5000万元(新台币,下同)。 综合中央社、《经济日报》等台湾媒体报道,此次“修法”有五个重点,包括限制换约转售、重罚炒作行为、建立检举奖金制度、建立私法人购买住宅许可制、解约申报登录等。 三读条文明定,若有散布不实信息、影响交易价格,与他人通谋或虚伪交易营造热销假象,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垄断转售牟利,可按交易户(栋、笔)数处罚100万元至5000万元;限期内未改正者,可连续处罚。 三读条文增订私法人购屋采许可制。未来私法人购买住宅应检具使用计划,并经相关机关许可,且5年内不得办理移转、让与,避免私法人投资炒作住宅。 三读条文还增订限制换约转售预售屋或新建成屋买卖契约,买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亲等内旁系血亲,或经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让与或转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协助契约让与或转售,违者可按户处罚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 台当局内部事务主管部门表示,住宅是用来居住的,而非是用来投资炒作的商品。“修法”的主要目的是打击炒房,健全房市交易秩序;就长期而言,将有助于引导市场回归稳健发展,协助不动产产业永续经营,并保障民众购屋权益。 有岛内房仲业者分析指出,条例通过后,市场预期房价可能缓跌。不过目前预售价格降幅须超过两成至三成,才有机会回到2019年资金热潮前的房价水平。房价受冲击而下修的幅度能否抵销资金潮的涨幅,仍待观察。(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